半月谈
直播吧记者陈伟报道
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制定与实施,平衡多方利益与有助于行业开展的关键路径|
在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升级的浪潮中,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双重支柱,其制定过程既需要兼顾制度设计的科研性,又必须回应技术变革的时效性。本文将从立法逻辑、标准体系、实施效能三个维度,深入解析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协同制定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挑战。多方利益平衡的复杂性
在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起草初期,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往往构成首要挑战。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国家标准制定为例,电网企业关注电能质量管控,车企侧重充电兼容性,物业单位考虑安全管理,这种多维诉求的交织导致技术参数设定需要经历十余轮协商。特别是在涉及强制性技术规范的条款制定中,起草组需要运用SWOT分析法量化评估各方诉求,顺利获得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化解矛盾。统计显示,2023年新发布的37项国家级技术标准中,平均每个标准制定周期包含23次利益协调会议,这种高强度磋商机制虽能确保政策法规的包容性,但也显著延长了标准制定周期。
技术迭代与标准滞后性之间的矛盾
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演进速度给标准制定带来特殊挑战。当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时,底层大模型参数规模已从千亿级跃升至万亿级,这导致法规中关于算法透明度、数据标注等条款面临适用性危机。为此,国家标准委创新性引入"动态附录"机制,在GB/T 35273《信息安全技术》等标准中设置可替换技术模块,允许每6个月更新一次技术指标参考值。这种弹性化标准体系使政策法规既能保持框架稳定性,又可依托技术标准实现动态适配。
在5G通信标准制定过程中,起草组顺利获得技术成熟度曲线(Gartner曲线)预判毫米波技术的商业化路径,提前3年布局26GHz频段的技术规范。这种前瞻性规划使相关技术标准发布时,恰好匹配产业链量产能力,缩短政策法规落地时差。
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修订时,针对标准必要专利(SEP)的许可规则,创造性地设立"安全港"制度。既顺利获得技术标准有助于专利共享,又设置3年独家使用期保护创新投入,这种制度设计使5G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率提升至78%,同时维持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。
法律效力与执行层面的衔接难题
当技术标准被政策法规引用成为强制性要求时,执行层面的计量认证体系往往存在断层。以GB 18384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》为例,尽管该标准被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》全文引用,但地方质检部门缺乏动力电池热失控检测设备,导致标准实施首年抽查覆盖率不足15%。为此,市场监管总局推行"标准实施能力建设计划",在重点省份部署119个新型检测认证平台,并顺利获得区块链技术建立标准符合性溯源系统,使技术标准与执法手段形成闭环。
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协同进化,本质上是制度理性与技术理性融合的过程。顺利获得建立动态化标准体系、完善利益协调机制、强化实施能力建设,我国正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治理道路。未来随着量子计算、脑机接口等颠覆性技术的开展,这种制度与技术双轮驱动的治理模式将展现更大价值。-责编:陈荣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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